关于开展同济大学第一届本科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各学院: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重要论述,将有杰出青年人才组织起来,服务于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学术科研,推进良好学风和教风建设,鼓励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将开展同济大学第一届本科生“学术之星”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学术成果范围

评比成果为参评对象在校就读期间(截至20191025)产生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学术竞赛、专利与软著、科研项目等。

三、评比标准

见附件一《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评比标准》。

四、评比进程

(一)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提交书面材料、电子材料至学院团委。

书面材料包括:

1)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申报表(书面材料+电子材料);

2)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仅书面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正式录用函复印件,学术专著原件及封面、目录等含证明信息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或软著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书中含发明人信息页的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等);

3)个人事迹材料(书面材料+电子材料);

4)高像素个人生活照片3张(电子材料)。

(二)学院审核阶段

学生在111日下午16:00之前将书面材料交于学工办自助抽屉里,电子材料发至15036@tongji.edu.cn,学院团委根据申请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三)学院推荐阶段

学院择优推荐候选人(每个学院2人,最多不超过年级人数1%)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六)学校评比阶段

11月,主办单位负责对学院上报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评、复评。初评时,参评者按专业分为机械信息组、能源化工组、电子信息组、生命医学组、哲学社科组,各组别以得分总和为依据选取候选人进入复评组(原则上候选人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复评时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通过评选委员评分裁定,评选出不超过10名本科生,授予“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称号,最终入选人文社科类人数不低于2人。

若评比过程中出现对计分依据有疑义等情况,由相关专家和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决议。

五、其他

联系方式:李柳醒 65983413

  

附件一: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评比标准

附件二: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申报表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

附件1 同济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docx附件2 同济大学第一届本科生“学术之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