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根据同济大学2022-2023学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2023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续聘工作于7月启动。根据学校通知,结合学院情况,现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德才兼备,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坚持以德为先,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

3.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加强教书育人、思政育人成效评价,引导教师切实践行立德树人初心。

4.按需设岗、人尽其才,为教师提供多元化晋升和发展通道。按照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综合改革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5.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五唯”倾向,引导教师产出多元化的高水平成果。

6.实行聘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形成程序规范、合理有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发展与流动制度,促进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与整体水平的提升。

7.坚持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长聘岗位实行长周期评价。坚持分类分层评价,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8.深入推进长聘制,以长聘体系评聘为主,持续压缩原有体系教学科研型教授额度,实现原有体系与长聘体系并轨

、评聘及考核续聘工作及人员范围

1.长聘体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长聘教授: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含同济大学博士后人员、专职科研队伍、高研院人员,下同)均可申报。

长聘副教授:仅限校内原有体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

预聘副教授: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均可申报。

预聘助理教授:仅限校外人员申报。

2.原有体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仅限校内原有体系人员申报。

3.每位申报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期考核与续聘:

2023年底,聘期届满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机关“双肩挑”干部的考核续聘按照组织部有关政策执行。

说明:

  1. 考核续聘工作及人员名单待学校人事处后续通知,目前无需系统操作和材料提交。

  2. 申报现有体系教学型岗位人员请先填写申报系统,其他材料提交待学校人事处、本科生院后续通知。

  3. 校外人员年龄要求:长聘教授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按202311日计算,下同),人文社科类学科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预聘副教授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类学科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预聘助理教授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网上系统申报及相关材料要求

1.网上系统申报要求

请登录同济大学招聘网zp.tongji.edu.cn(建议google浏览器),系统申报时间:2023814日至20239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请务必注意时间截点。

1)校内在编人员申请现有体系专技职务评聘请选择“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请注意:申报长聘副教授或原有体系教授的人员网上填报时统一选“2023年校内人员申报专技职务”计划,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下拉框中选择“长聘副教授或原有体系教授”项。

2)校内在编人员申请长聘体系岗位(除长聘副教授岗位外)请选择“2023年校内人员申报长聘体系”,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3)校外人员(含同济大学博士后人员、专职科研队伍、高研院人员)申请长聘体系岗位请选择“2023年校外人员申报长聘体系”,使用邮箱或手机注册帐号后登录。

2.相关材料要求

除在同济大学招聘网进行系统申报外,还需要各位申报人提交相关综合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等,具体说明如下:

1)校内在编人员具体材料提交要求已发各位老师邮箱,请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如未收到邮件,可联系学院党办单独发送。

2校外人员(含同济大学高研院、专职科研人员、博士后人员)应聘长聘体系岗位(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请于2023910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并命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caup2448@126.com,学院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联系申报人,并协助进行后续申报流程

A 填写《申请聘任长聘教职体系岗位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情况表(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AB类期刊详见附件。

说明:校外人员从低一级别申请长聘教授和预聘副教授岗位(即副高申报长聘教授、中级申报预聘副教授),成果按任现职以来且近五年计算。校外人员为同级别申请长聘教授和预聘副教授岗位的,任现职长于五年的,按照近五年计算;任现职不足五年的,按照低一级别任职以来且近五年计算。校外人员申报预聘助理教授岗位的,成果按博士以来计算。

B 个人简历,请注明联系手机号及微信号便于沟通。

C 网上申报系统所填写的论文(仅提供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著作、教材的证明材料。

对于SCISSCIA&HCI论文可前往同济图书馆或校外相关机构开具检索证明,无法开具检索证明的需提供论文的DOI号。

D 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奖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及获奖仅提供附件《科研项目及成果奖的定义》中提及的内容。

E 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材料


欢迎海内外应聘者、校内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方式:

政策性问题答疑: 65983515(校师资科 丛老师、霍老师)

65982448(学院党委肖老师、吕老师)

65988916(申报教学型,本科生院 徐老师 )

65982756(学生处)

系统操作问题答疑:65985613(校人事处档案信息科 周老师)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

2023721




附注:

应聘人员请扫码进群(因微信群二维码有7天时效性,请728日前及时入群),如下:

1、申请现有体系-正高请扫描二维码入群

2、申请现有体系-副高的请扫码入群

3、申请长聘体系-预聘助理教授的请扫码入群

4、校内-申请长聘体系-正副高的请扫码入群

5、校外-申请长聘体系-正副高的请扫码入群

6、申请教学型、实验系列的请扫码入群


附件:长聘体系:申请聘任长聘教职体系岗位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情况表(长聘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助理教授).xls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A、B类期刊目录.pdf

科研项目及成果奖的定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