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2014年12月4日为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法律观念教育、促进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升,同时相应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第十党支部通过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在支部书记与支委的共同组织策划下,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法制主题活动——虹口区法院参观。
中午12:50,同学们在学校正门口集合,出发前往位于虹口区北宝兴路531号的虹口区人民法院。13:40到达法院后,法院方的曲法官带同学们进入了庄重严肃的法院大厅,简单参观大厅感受氛围后,进入位于4楼的刑庭区域,等待着14:00在刑庭第一法庭将要开庭的贩毒案件审判。等待期间,同学们与法务干警们关于法院案件审理流程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同时由于建筑学生的专业特点,还咨询了法院大致功能流线的设置等问题。
下午2:00,同学们严肃认真地旁听了一起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私自贩毒的案件,同学们不仅了解了真实案件审理的流程,更对法律的威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对案件本身带给我们的警示意义有所领悟,对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的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
旁听案件结束后,在法院的专职讲解人员带领下,同学们与其他来参加此次宪法日开放活动的警官人员和社区党员一起参观了虹口区法院的一系列文化设施:包括提高法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修养的图书馆书香天地、活动室、报告厅,展示法院历史发展和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类型和方式的院史馆以及法史墙等。经过参观和聆听讲解,同学们对法院的体制组成、法务人员辛勤为民服务的精神以及法律的相关历史都有所学习。
文化设施参观结束后,下午3:00在法院三号楼五楼会议室同学们参加了一场“禁毒”主题的法制讲座。讲座上,来自刑庭的陈友乐法官关于毒品种类、毒品对个人社会国家的危害、远离毒品的一些措施等为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
最后,法院人员与此次活动的参与者们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进行了合影留念,在当晚活动结束之后的讨论会上,同学们交流了此次法院之旅的个人感悟,在实际认识法院建筑的同时,更纷纷表示对法制的必要性和法律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性有深刻的认识,会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并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划清距离。
本次活动紧密联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12.4为国家宪法日的精神要求,通过亲身感受法院建筑所承载的法律威严以及对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及意识的学习,对于同学们能够在平时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接受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意义与价值,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进一步思考和探索服务型、学习型和创新型的三型党支部建设的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