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老师、同学们:
2015年我校实施的国家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出国项目。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水平与培养质量,研究生院也将配套设立“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出国项目”,资助博士生导师派出(各项通知详情请见附件,请注意时间节点略有不同)。
希望学生与导师积极申报,并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研工办
2014年12月24日
一、 关于201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的通知
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提高派遣层次扩大研究生派遣规模。2015年我校实施的国家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院已于11月24日、25日在嘉定和四平校区专门为学生召开项目说明会,28日为院系召开动员会。结合我校情况,现公布201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能积极执行。
一、 选派项目、类别及人数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24个月,我校推荐名额125名(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名额不限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600名, 2015年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不限名额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不限名额,有中外合作项目(含双学位)的学院可以申请;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全国计划选派300人,选派对象主要为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二、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1. 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
2. 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
3.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4. 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 选派办法
1. 各学院(系、所)根据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要,布置遴选、推荐工作,并须安排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系、所)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3.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主要依托学院(系、所)及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学校外事办公室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通过校内现有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具体实施办法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及研究生院门户网站“国际交流”栏目下载。2015年我校CSC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名额增加至125名,学校按照120%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进行推荐,然后进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各学院在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可根据计划名额和本院实际申请情况,按推荐优先顺序上报名单,最终学校将按我校分配名额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候选人。如未能按计划推荐,将会影响研究生教学状态绩效评估及明年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培养处袁老师,65981601,yuan.yuan@tongji.edu.cn(瑞安楼506)
附件:
1. 2015年同济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系、所)名额分配表
2. 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
注:国家公派本科项目请联系教务处。
研究生院培养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 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2014年11月中下旬 | 学校相关部门布置工作;召开项目说明会;各学院(系、所)进行宣传动员 | 研究生院、人事处、外事办公室、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导师、申请人 |
2014年11月- 2015年2月 | 学生通过项目选派渠道向国外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系、所)动员研究生导师帮助推荐 | 申请人 各学院(系、所) |
2015年3月 | 申请人备齐国外高校录取材料、邀请信和应向学院(系、所)提交的其它校内申请材料 | 申请人 |
2015年3月5日前
|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校内申请材料 | 申请人 各学院(系、所) |
2015年3月12日前
| 各学院(系、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学院推荐工作,报送申请人材料至研究生院 | 各学院(系、所) 研究生院 |
2015年3月21日前
| 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 研究生院、研工部 |
2015年3月21日
| 网上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 研究生院、研工部 |
2015年3月21-25日
| 被推荐人在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 申请人 研究生院 |
2015年3月26日前
| 审核网上报名材料,通知更改或补充网上申请材料 | 研究生院 |
2015年3月27日前
| 向所在学院(系、所)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需要的申请材料; 学院(系、所)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材料,学院(系、所)交申请人书面材料; | 申请人
各学院(系、所) |
2015年3月27日-4月5日前
| 学院(系、所)交申请人书面材料;研究生院填报学校推荐意见、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材料;出境管理科办理学校派出公函等 | 各学院(系、所) 研究生院 出境管理科 |
2015年4月12日
|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推荐人员公函 (学校向基金委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 | 研究生院 |
2015年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2015年6月
| 出国手续说明会 行前教育动员会 | 项目申请学生 研究生院、研工部、出境管理科 |
2015年6-9月
| 协助学生办理各类出国材料,开具派遣证明 | 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档案馆、各学院(系、所)等 |
2015年6月起 | 学生派出(包括办理出国申请报告,开具学校派遣函,开具相关签证所需证明) | 研究生院 出境管理科 上外集训部 |
附件 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系、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分配表
一、 分配原则
1. 2015年我校获得的CSC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名额为125名;学校按照120%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进行推荐,然后进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2. 按照各个学院博士生在校人数及去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情况分配计划名额;
3. 各学院在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可根据计划名额和本院实际申请情况,按推荐优先顺序上报名单,最终学校将按我校分配名额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候选人;
4. 如未能按计划推荐,将会影响研究生教学状态绩效评估及明年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
二、 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 2014年 | 2015年选派计划 | ||
在校博士总人数(博士1-3年级) | 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人数 | 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 | 攻读博士学位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211 | 9 | 13 | 不限 |
土木工程学院 | 442 | 30 | 36 | 不限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98 | 2 | 4 | 不限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22 | 9 | 13 | 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2 | 5 | 8 | 不限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91 | 2 | 4 | 不限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78 | 4 | 8 | 不限 |
外国语学院 | 36 | 3 | 3 | 不限 |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 56 | 2 | 3 | 不限 |
数学系 | 58 | 3 | 4 | 不限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1 | 1 | 4 | 不限 |
化学系 | 56 | 0 | 2 | 不限 |
医学院 | 298 | 10 | 16 | 不限 |
口腔医学院 | 22 | 2 | 2 | 不限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160 | 3 | 7 | 不限 |
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 11 | 0 | 2 | 不限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7 | 1 | 4 | 不限 |
软件学院 | 17 | 0 | 2 | 不限 |
汽车学院 | 104 | 0 | 3 | 不限 |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 76 | 5 | 6 | 不限 |
人文学院 | 49 | 0 | 2 | 不限 |
法学院 | 32 | 0 | 2 | 不限 |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 15 | 0 | 2 | 不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3 | 0 | 2 | 不限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40 | 4 | 4 | 不限 |
中德学院 | 0 | 0 | 0 | 不限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 | 0 | 0 | 不限 |
设计与创意学院 | 0 | 0 | 0 | 不限 |
总计 | 2675 | 95 | 158 | 不限 |
二、关于2015年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出国项目的通知
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