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第十四届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最高荣誉奖学金——“学院奖”奖学金之专业学习奖学金评审会在学院C1会议室召开。
此次参与评审会议的有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沈立东先生,人力资源部(干部处)陈静淑女士;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唐懿女士,城市规划三所总工程师林华女士;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健先生,总建筑师张洛先先生;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开发规划分院院长助理汪劲柏先生,三所总工程师王颖女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李振宇老师,建筑系王方戟老师、谢振宇老师,城市规划系朱介鸣老师、谢俊民老师,景观学系骆天庆老师、周宏俊老师等来自四家赞助单位和本院三个系的14位专业评委。
评奖伊始,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晓庆老师代表学院致欢迎辞,回顾了“学院奖”设立十四年以来的发展,强调了“学院奖”奖学金作为学院最高荣誉奖学金的地位,进一步阐明了设立“学院奖”奖学金的宗旨与重大意义。其间,学院院长李振宇教授也与评委们亲切交流。时值学院65周年院庆,李院长向评委们介绍了学院65年来的发展状况、教学改革成果与学生就业创业成果等,并就未来发展几大方向做了简要阐述,在表达对合作单位的感谢的同时,也表达了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决心,并向各位评委赠送了《学院65周年介绍》《同济八骏》和《伊·CAUP的女教授们》等书籍。
本次评审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晓庆老师主持。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院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依据学院各系确定的专业课程对申报者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对其大学阶段历年专业课程成绩汇总排序,为评审会的顺利召开准备了各项资料。
评委们认真审阅了每一件作品,了解作品构思、表现等各方面信息,最终依据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学院奖奖学金(理论类)获得者2名,学院奖奖学金(设计类)获得者3名,学院奖奖学金(技术类)获得者2名,学院奖提名奖(理论类)获得者3名,学院奖提名奖(设计类)获得者10名,学院奖提名奖(技术类)获得者3名。评委会对于学生作品所反映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表示赞赏,同时对于下一届的学院奖评奖也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宝贵的建议。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院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
获奖名单
“学院奖”奖学金(理论类):
苏 日(13景观) 邱 明(13景观)
“学院奖”奖学金(设计类):
黄舒弈(13实验班) 郑思尧(12建筑) 郑 馨(12建筑)
“学院奖”奖学金(技术类):
郭欣(12建筑) 杨 云(13景观)
“学院奖”提名奖(理论类):
庄铭予(13建筑) 唐楚虹(13景观) 徐 锋(13景观)
“学院奖”提名奖(设计类):
蔡庆瑜(13建筑室内) 王劲扬(13实验班) 侯苗苗(13建筑)
冯田(13实验班) 张晓雅(13实验班) 花炜(13实验班) 姚冠杰(13建筑)
湛雨桐(13景观) 邓文欣(13景观) 鲁昊霏(13建筑)
“学院奖”提名奖(技术类):
辛诗奕(12建筑) 谢天伟(12建筑) 郭佳鑫(12建筑)
备注:
“学院奖”奖学金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资助,于2003年开始设立,共分为专业学习奖学金、艺术大赛、暑期国际设计周三个部分。其中,“学院奖”专业学习奖学金是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最高荣誉的专业学习奖学金。
该项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在专业学习的某一项领域内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促进学生在专业课程学习方面能充分弘扬拼搏精神,提高学生在发展专业特长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的学习行为并最终逐步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