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奖细则(暂行)
发布时间:2018-09-19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奖细则(暂行)

(2018年修订稿)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大致分为:校级奖学金、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两类。

一、        校级奖学金(每年9-10月评奖)

每年9月-10月进行的是校级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审。

1、  优秀学生奖学金

(1)获奖比例:一等5%,5000元;二等10%,3000元;三等15%,2000元

(2)评奖办法:

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件2)。

(3)评奖流程:(详见图片附件)


2、校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奖金额度为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

(2)上海市奖学金

1)奖金额度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4).

(3)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金额度5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5)。

(4) 企业冠名奖学金

1)获奖比例:名额由学校派发,不固定,详见备注第1条。

2) 企业冠名奖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得。

3)评奖办法:

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件2)。

 

备注:1、原则上,大二学生在首次评选校外奖学金时,所分派到的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20%;大三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其他年级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

      具体奖项和比例根据评奖当年实际情况,由学校与赞助单位协商确定。

2、校外奖学金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

 

 

3、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

(1)获奖比例:

一等14%,5000元/人;二等14%,3000元/人;三等27%,2000元/人。

若同一专业民族学生人数不足7人,原则上按人均1000元标准将奖助学

金发放到学院,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奖励等级及标准,获奖比例控制在50%左右。

    同一评奖学年内,同济大学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冠名奖学金兼得。

(2)评奖办法:

依据《同济大学本专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附件6)。

 

4、社会活动奖学金

(1)获奖比例:

社会活动奖1000人/元。

社会活动奖由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社会活动奖的评定范围包括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情况、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

  (2)评奖办法:

       依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社会活动奖评定的相关条例》(附件7)。

 

二、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每年11月评奖)

近期公布。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为促进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工作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奖学金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学院成立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孙彤宇(学院副院长)

王晓庆(学院党委副书记)

唐育虹(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书记)

章明(建筑系副系主任)

王一(建筑系副系主任)

张鹏(建筑系副系主任)

耿慧志(规划系副系主任)

卓健(规划系副系主任)

王云才(景观系副系主任)

金云峰(景观系副系主任)

郑懿颖(教务科科长)

张丰(教务科副科长)

徐浩文(本科生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

 

、附则

(1)  本条例自学院教学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并根据每年评奖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  本条例适用于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2013年以前入学的学生参评本奖学金按原规定执行。

(3)  本条例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1: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

 

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每年下半年(9月)评选奖学金时,采取平均绩点排序。

2、奖励加分(以下A、B、C三大类型加分可累计,但最高分不超过0.05)

A、单项竞赛奖励加分

本类型加分可累计,但最高分不超过0.05(各类竞赛奖项由个人凭证书申报,各班学习委员统计汇总,须经各系教学系主任认可);

 

上海市单项竞赛

全国单项竞赛

一等奖或特等奖

0.03

0.05

二等奖

0.02

0.04

三等奖

0.01

0.03

优胜奖(鼓励奖)

0.01

0.02

B、发表论文或刊登作品奖励加分 在本专业权威刊物发表论文或刊登作品的,第一作者0.03,第二作者0.02,第三作者0.01,本类型加分可累计,但最高分不超过0.05(由个人凭证书申报,各班学习委员统计汇总,须经各系教学系主任认可);专业权威刊物以《同济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工科II类的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目录为准,详见附件8。

 

C、社会工作表现加分

(1)各班班主任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在班级事务中的工作表现,按照0.01、0.02、0.03、0.04、0.05这五个档次分别给本班5名班级工作出色的同学加分。

(2)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的同学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在学院各类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表现,按10%比例给予业绩突出的同学0.05的加分,或优先评定社会活动奖、校外赞助奖。

(3)学校组织学生义务献血,凭献血证给予0.01的奖励加分(大学期间累计只加一次)。

(4)其他情况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的社会贡献,酌情给予特别优秀的同学0.01的奖励加分。

(5)学年中两学期均完成学校教务所有评教工作的同学予以0.01的奖励加分。

上述(1)至(5)为同一类型,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总和不超过0.05。

3、奖学金评定全过程接受学生督导部监督。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附件2: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社会活动奖评定的相关条例

 

1、社会活动奖评定说明

社会活动奖1000人/元。

社会活动奖由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社会活动奖的评定范围包括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情况、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参评学生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并予于公示。

2、社会工作表现加分说明

(1)各班班主任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在班级事务中的工作表现,按照0.01、0.02、0.03、0.04、0.05这五个档次分别给本班5名班级工作出色的同学加分。

(2)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的同学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在学院各类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表现,按10%比例给予业绩突出的同学0.05的加分,或优先评定社会活动奖、校外赞助奖。

(3)其他情况进行奖励加分时,可依据学生的社会贡献,酌情给予特别优秀的同学0.01的奖励加分。

上述(1)至(3)为同一类型,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总和不超过0.05。

      3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全过程接受学生督导部监督。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附件3:

 

同济大学工学II类的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刊号

类别

1

建筑学报

ISSN 0529-1399

A类核心期刊

2

时代建筑

ISSN 1005-684X

A类核心期刊

3

建筑师

CN11-5142/TU

A类核心期刊

4

建筑科学

ISSN 1002-8528

A类核心期刊

5

住宅科技

ISSN1002-0454

A类核心期刊

6

城市规划学刊

CN31-1938/TU

A类核心期刊

7

城市规划

ISSN 1002-1329

A类核心期刊

8

中国园林

ISSN 1000-6664

A类核心期刊

9

风景园林

ISSN1673-1530

A类核心期刊

10

装饰

ISSN 0412-3662

A类核心期刊

11

大设计

CN31-1898/TS

A类核心期刊

12

世界建筑

ISSN 1002-4832

B类核心期刊

13

华中建筑

ISSN1003-739X

B类核心期刊

14

建筑技术及设计

ISSN1006-2661

B类核心期刊

15

城市建筑

ISSN 1673-0232

B类核心期刊

16

建筑师

ISSN1001-6740

B类核心期刊

17

新建筑

ISSN 1000-3959

B类核心期刊

18

文物

ISSN 0511-4772

B类核心期刊

19

考古

ISSN 0453-2899

B类核心期刊

20

自然科学史研究

ISSN 1000-0224

B类核心期刊

21

古建园林技术

ISSN1000-7237

B类核心期刊

22

规划师

ISSN1006-0022

B类核心期刊

23

国际城市规划

ISSN 1673-9493

B类核心期刊

24

城市发展研究

ISSN41004-491

B类核心期刊

25

建筑与文化

ISSN 1672-4909

B类核心期刊

26

旅游学刊

ISSN1002-5006

B类核心期刊

27

山地学报

ISSN 1008-2786

B类核心期刊

28

中国城市林业

ISSN 1672-4925

B类核心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