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全院同学: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的作用,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向本市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通知,现开展我院2026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10月16日17:00前,将申请表、信息汇总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B223助管台。学生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本项目受助对象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本项目以市红十字会和各高校红十字会为具体实施单位,由各高校红十字会进行集中申报。2026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申报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为资料核查、评审阶段,11月中、下旬为款项划拨、发放阶段。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本项目资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专项承担。
1.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上海市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医院、高校等代表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助医申请进行评审。
2.各高校红十字会负责本校助医对象的排摸、初审、信息登记、申报及助医款的发放,协助项目评估、宣传等。
各高校红十字会应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要求并参照本校历年入选本项目的病种情况,排摸、拟定申请助医的对象。
1.申请材料
(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请完整填写学生本人应填写的信息,勾选是否自愿接受救助、是否接受过本项目救助,由本人填写申请救助的理由并签名、填写日期。
“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院填写并加盖院系公章;“学校红十字会意见”由学校红十字会填写并盖章。上述两栏学生无需填写。
(2)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助医对象本人疾病诊断报告、检查报告及近3年内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账单(除挂号费外)复印件。
(3)“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填写表格中本人的学校、院系、年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临床诊断、疾病情况与治疗情况概述(100字以内),其余栏目可留空。填写后打印纸质版,与附件1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请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确认申请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由本人签名并填写日期后,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2.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于2026年10月16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表、信息汇总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B223助管台。
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专项评审,确定助医对象,并将意见反馈给各高校红十字会。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接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3.学生的助医申请材料须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红十字会。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是发挥红十字组织在人道救助领域政府助手作用的重要抓手,各高校红十字会应主动与本校相关部门协作,认真做好助医对象的排摸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校红十字会应在严格遵守国家公益慈善领域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升整体救助能力。对于申报本项目但经评审未被确定为救助对象的学生,望各校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关爱工作。
附件:
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
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学生填写本人信息)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科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3413
研究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4276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