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关于加强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范审核流程,提升研究生学术成果质量,现结合各系实际情况及对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硕士学位论文
学院各系根据研究生院教研中心要求,自2018年9月30日起,规定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隐名评审抽检(下文简称“教育部盲审”),抽检率约为10%。各系经过调研与研讨,在教育部盲审的基础上,增加双盲审查比例。具体规定如下:
■ 建筑系
1. 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研究型论文)
在进入论文盲审程序之前,由建筑系组织评审团,对所有论文的设计工作量和图纸完成度进行盲评,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由1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
即实现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团图纸审查 + 1校内专家盲审”100%双盲。
2.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学术研究型论文)
所有论文均需送两位专家进行盲审,包括一位校内专家和一位校外专家。若论文抽到教育部盲审,则只需再送一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即实现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1位校内专家 + 1位校外专家盲审”100%双盲。
■ 城市规划系
所有论文都需要进行校内专家盲审。
在此基础上,有10%的论文抽中参加教育部盲审;在未抽中教育部盲审的论文中再抽10% 进行校外专家盲审。
即实现“教育部盲审+1位校内专家盲审”占10%,“1位校内专家 + 1位校外专家盲审”占10%,双盲比例合计20%。
■ 景观学系
抽中教育部盲审的论文仍需参加系组织的专家盲审,在未抽中教育部盲审的论文中抽20% 由两位系里专家进行盲审。
即“教育部盲审+1位系内专家盲审”占10%,“2位系内专家盲审”占20%,双盲比例合计30%。
二、博士学位论文
根据对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兄弟院校的调研情况,结合《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济研(2018)35号)》、《关于我校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隐名评审工作的通知-20180920》的规定,经学院2021年9月1日教学例会讨论通过,并经由学院2021年9月6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明确学院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在进入盲审环节之前,增设由各系组织的预答辩环节。同时,延续目前学院各系均通过教育部盲审平台,由2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盲审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