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建筑、环境学科研究生在岗导师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12-19

       1217日,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DD1报告厅举行了研究生在岗导师交流座谈会,来自全校建筑、环境、材料等学科的研究生导师110余人出席了此次交流座谈会。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承办的此次“建筑、环境学科研究生在岗导师交流座谈会”旨在增强导师对研究生教育政策的了解,提供不同学科导师间经验交流的平台。

    出席交流座谈会的研究生院领导及老师有:研究生院雷星晖常务副院长、陈宇光副院长、蔡永洁副院长、研工部季忠荣副部长、学位办李兰副主任及在职教育处李卫芬老师等。大会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吴长福教授主持。

    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时龄教授首先为大会致辞,郑时龄院士指出随着研究生整体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培养质量该如何控制,理论与实践如何在培养过程中更好的结合,研究生学术规范该如何形成等等是需要高校思考和面对的问题。各学科需要根据学科特点,针对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同群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和培养。

    研究生院雷星晖常务副院长详细介绍了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他从“研究生教育发展定位、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目前的基本情况及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改革方案的具体举措”三个部分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表达了学校对于“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整体特色的学科体系”和“建设开放式、立体化、面向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和愿景。

    在接下来的导师经验交流环节,来自城乡规划学学科的赵民教授和来自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何品晶教授谈了自己培养研究生的切身体会,交流了自己在培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应对的办法。两位导师都讲到了在人才培养上需要根据研究生不同的特点,因材施教,尽可能多对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给予支持,注重研究生学术规范的养成。对学生既要严,也要爱,注重丰富学生生活,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

    在导师座谈环节,来自材料、数学、环境、建筑等不同学科专业的导师分别围绕学生学术论文发表、学科发展的资源分配、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学科组负责机制、硕博连读的政策灵活性、招生名额分配及博士生预答辩机制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困惑、认识和建议,研究生院雷星晖常务副院长就导师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回应。

    通过此次交流座谈会,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院各职能部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位导师对学校在研究生培养各方面的现行政策和即将推行的改革方案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不同学科间导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对于促进研究生培养整体质量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交流座谈会现场】

【郑时龄院士致辞】

【雷星晖院长介绍改革实施方案】

【赵民教授交流经验】

【何品晶教授交流经验】

【导师座谈会】

【导师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