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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研[2013]68号文件《关于公布同济大学2014级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的通知》(见附件一)的要求,原优秀博士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调整为校级优博奖学金,原优秀博士第三阶段(含第四、五学年)奖学金调整为超学制第一、二年博士助学金。现启动2009级直博生、2010级(含硕博连读生)和2011级(含硕博连读生)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2009级直博生和2011级博士生作为超学制第一年,2010级博士生作为超学制第二年)
一、评选范围
超学制博士助学金涵盖2009级满学制的直博生、2010级和2011级满学制的非定向学术型博士和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超学制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右,超学制第二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10%左右。
资助标准为:学校出资1400元+导师出资部分(导师出资部分具体金额见附表),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导师应在学生提交超学制博士助学金申请时提供有效的经费卡号,待学生获得资助后,由基金办一次性将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划拨到学院导师资助专用账户。如到资助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三、评选流程
按照评选范围,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并公示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报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获资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可与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兼得)
四、评审材料
1.申请者提交《同济大学超学制博士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需填写成果所属阶段,如:学制内、超学制第一年或超学制第二年。
申请者原则上要求:达到本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标准,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入学至满学制当月(春季博士生认定时间截止到3月,秋季博士生截止到9月),具体标准参照《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及各学科拟定的期刊和会议目录。
2.2009级直博生和2011级申请者需提交延期审批表复印件和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和科研计划(包括:已经完成的科研工作内容、拟完成的科研工作内容及科研成果、时间节点安排和对毕业论文的期望等内容)。
3.学院提交《超学制博士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三)(超学制第一、二年分开填写)。
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caupjw@126.com。
特此通知。
教务科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