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义务献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9

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学校的献血工作精神,我校义务献血工作即将展开,广大师生依据个人身体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并告知学院院办。以实际行动,用自己的鲜血挽救他人的生命,为我们社会大家庭注入充满爱意的新鲜血液。

献血时间:20173月20--2210:00-16:00;2017年10月10日--12日10:00-16:00

献血地点:校医院

 

请献血老师带好工作证和身份证前往。

献血时不能空腹,早餐多喝一些豆奶或盐水。

  

献血相关理论知识:

献血有利于健康

    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着,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时,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献血后储存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上;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就恢复到原来水平。人体的血液在不断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有许多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又有大量新生细胞生成,以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平衡。献血后,由于造血功能加强,失去的血细胞很快得到补充。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献血,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伤元气,反而会有利于健康。

    按规定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会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据报道,有人对66岁以上的332名曾献血者与同样条件的399名未曾献血者作了比较,结果曾献血者存活率显著高于未曾献血者,献血总量较多的存活年龄还较长。

    只要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参加献血,是不会引起贫血的。因为献血只是人体内可以再生的血液暂时少量减少,不影响人体血液的正常再生功能,献出的少量血液很快就会恢复。贫血本身是一种疾病,对于患有贫血的人,在献血查体时,就会体查出来。这种人是不能参加献血的。献血绝对不会引起贫血,相反,经常献血会刺激造血器官,增强器官,造血功能,有益于人体白细胞的再生。

 

哪些人不宜献血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哪些不宜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献血前的准备工作

如果您健康检查合格参加献血,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 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

4.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献血后如何保护针眼?

对针眼进行及时、正确的护理,将减少或避免献血后不良反应的发生。

1.献血后应用消毒棉球盖好穿刺孔,以胶布固定,并用3个手指顺静脉走向压迫针眼5分钟。

2.检查穿刺孔部位有无渗血或出血,如有出血应抬高手臂并继续压迫局部。

3.为保护好穿刺孔不受感染,至烽在4小时内不要取去穿刺孔上的敷料。

4.针眼处12天内不沾水。

 

献血后要注意的事项

1.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

2. 个人活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3. 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

4.献血一个月内别喝茶

茶叶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它易与蛋白质和铁相结合,生成不易被人体吸收的沉淀物,影响蛋白质和铁的吸收,进而影响献血者血细胞的再生。因此有饮茶习惯的朋友,在献血后的一个月内最好与茶暂时保持距离,可喝点果汁如猕猴桃汁、橙汁等,既可解解茶瘾,又可补充维生素和叶酸,以促进血细胞的再生。

 

少数人发生的献血反应

首次参加献血的人中有极少数人会发生晕眩反应。其表现为心慌、头晕、面色苍白、恶心等,然后出汗,出汗后面色逐渐红润,症状很快消失。上述晕眩反应经适当护理,无一例发生意外。

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很多,有的是对献血缺乏生理知识,精神紧张;有的是心理因素,看到别人晕眩,自己也觉得晕了;有的睡眠不够充足;有的未进早餐;有的献血前疲劳过

 

可以参加献血的人

19989月,卫生部第2号令《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

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 脉搏:60-100/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分。

5 体温正常。

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