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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59号2019年7月16日修正)。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60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一网通办(网址: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模块-在线办理。学院通过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及学院官网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开放申请。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在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的申请。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院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开放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上传的通道。
(三)学生申请。
1、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单独下发评审通知)。
2、申请期间为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及上报。
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最重要!)
4.1 向学校申请(申请成功才有资格参评!!)
1.登录同济大学一网通办(网址: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在线办理,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学制内的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超学制的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不要申请国家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然后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4.2 向学院提交支撑材料(提交成功才有材料参评!!)
1.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报名”按钮进行申请填报,具体可见操作说明手册《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填写完后,务必确认已提交,同时下载《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字。
各项支撑材料请务必尽量全面!尽量详尽!尽量标注清晰!便于奖学金委员会评审。
3.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4、作为附件上传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均应至少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标注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如论文被SCI、EI、SSCI、A&HCI检索,需上传相关证明。支撑材料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著作、专利、各类获奖、职业证书、学生任职及社会活动顺序上传,所有文章、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及社会活动证明均需标注出本人姓名,若有导师,也需标注出导师姓名。
5、作为附件上传的每次学术会议资料,若申请“口头汇报”,请提供能证明实际参会并亲自汇报的附件材料(因为会存在因签证、生病等原因未参会的可能),尤其是线上会议,请支撑材料务必详实,如线上会议照片证明确实参会等;若申请“论文纳入会议论文集”,请提供论文全文和被纳入的证明材料。若会议召开时间正好跨越2024年8月31日(如某某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5日,请在本次参评;但若会议召开时间晚于8月31日,则不在本次参评)。
6、所有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情况,后果自负。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表中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六、时间节点(非常重要!多读几遍!)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5日,登陆同济大学一网通办主动完成网上申请(统一申请国奖,评不上会调剂校奖),以及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完成“奖学金”模块的电子支撑材料填报,二者缺一不可。并向学院研工办(B223)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1:30,逾期不候。
纸质材料要求: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仅在“推荐意见”栏请导师签字同意参评(因为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无需提供《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②《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办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郑老师,021-65983413。
七、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主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及网上申请未提交者均视为无效申请。
2、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3、请参评同学在奖学金评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学研工办的公告栏和学院官网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各类通知。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1《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附件3《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pdf
附件4《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5《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6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2023.pdf
附件7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专业竞赛目录2024.pdf
附件8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