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及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年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以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人。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0.5万/人。
三、评选的基本原则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优质生源的直博生:本科来自“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学科,或学院认定的本学科优秀院校,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硕博连读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普通招考全日制博士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四、评审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一网通办(网址: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奖助事项-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各学院通过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及学院研究生网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开放申请。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奖项的申请。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院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开放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上传的通道。
(三)学生申请。
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统一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届时未获得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统一调整至2023级校级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五、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重要!)
5.1 向学校申请(即申请成功才有资格参评)
1. 登录同济大学一网通办(网址: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奖助事项-奖学金,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 认真填写申请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4. 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然后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5.2 向学院提交支撑材料(即提交成功才有材料参评)
1. 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 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报名”按钮进行申请填报,具体可见操作说明手册《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填写完后,务必确认已提交,同时下载《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字。
3. 作为附件上传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如论文被SCI、EI、SSCI、A&HCI检索,需上传相关证明。支撑材料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著作、专利、各类获奖、职业证书、学生任职及社会活动顺序上传,所有文章、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及社会活动证明均需标出本人姓名,若有导师,也需标出导师姓名。
4. 作为附件上传的每次学术会议资料,尤其是线上会议,请支撑材料务必详实,如线上会议照片证明确实参会等。若会议召开时间正好在2023年8月31日前后(如某某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5日),请在本次参评。
5. 若科研成果等涉及上阶段导师,须递交成绩单证明导师身份。
6. 所有参评新生奖学金的同学,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情况,后果自负。
六、申请材料要求(评上之后,再按实际获奖等级准备)
1、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七、时间节点(!重要!)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22日,登陆同济大学一网通办主动完成网上申请,以及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完成“奖学金”模块的申请填报,二者缺一不可。并向学院学工办(B219)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00,逾期不候。
本次纸质材料要求: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仅在“推荐意见”栏请导师签字同意参评(因为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2、《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注:评上的同学之后再按照上一条要求重新递交纸质版材料。
2、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办郑老师,021-65983413。
八、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主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及网上申请未提交者均视为无效申请。
2、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3、请参评同学在奖学金评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学工办的公告栏和学院研究生网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各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