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1年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为活跃研究生学术思想,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求,学校设立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基金,根据《关于各学院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基金的通知》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基金实施细则》,现启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1年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资助申请,主要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用。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读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委培的博士生、硕士生。

3、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就读以来有较好的学习成绩与科研业绩,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及通讯作者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国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研究有关;参加的国际会议必须列入《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附件1)。

6申请人须本人2021年已通过在线参与的方式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完成或将做口头报告,或在我国境内线下参加本会议目录中的国际会议并应邀作口头报告。

7、申请资助需在会议当年申请,可于出访前申请,不得跨年申请资助;

8、身心健康。

 

二、资助标准

1、本基金2021年度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在线参加列入《同济大学各院系(学科)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的国际学术会议所产生的会议注册费用。

2、申请参加的国际会议必须列入《同济大学各院系(学科)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国际学术会议目前是按学科分为顶级会议(代表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A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高水平国际会议)、B类会议(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会议)。会议资助额度上限将按照会议等级和举办地区而定,优先资助等级高的会议,详情见下表:

表 线上国际会议资助额度限额

会议举办方式

可报销内容

顶级会议

(万元/人)

A类会议

(万元/人)

B类会议

(万元/人)

宣读

宣读

宣读

在线(仅限宣读)

会议注册费

0.3

0.2

0.1


3、博士研究生在其学制内最多可获得3次国际会议资助,硕士研究生在其学制内最多可获得2次国际会议资助。同等情况下,学制内未获得过国际会议资助的申请人优先获得资助。

 

三、 申请材料

1、《同济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申请表》(附件2);

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会议征文通知(大会简介)、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下载的会议安排、申请者宣读论文的时间安排表、会议网址,并用笔标注出来);

3、同济大学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即须在出国前提前按照《同济大学学生出国()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出国(境)手续并取得本次参会的出国批件。如参加线上国际会议,应当提供参与线上国际会议的myportal系统通过截屏。(注:按校外事办公室、党委学研工部通知,本年度在线参加国际会议无需再通过OA请示申请,改为申请人在myportal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相关部门在线审批,请相关参会同学及时办理。)

42021年各学院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5、同济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附件4,若会议在1119日前尚未召开,须于1212日前将附有作口头报告时会场照片或截屏的报告发送至邮箱 caup2021gjhy@163.com);

 

四、评审流程

1)申请人在1119日前根据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各系分管外事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结果提交学院外事例会讨论,并通过拟资助人员名单及资助情况;

4)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6)在财务系统中授权获资助研究生办理报销;

71212日前,获资助研究生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具体报销流程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办理。(附件5

8)将最终结果的所有申请与总结材料递交学校研究生院。

 

五、 补充说明

1、研究生完成参会任务,凭相关的票据在资助额度下按学校相关财务要求实报实销,

不足部分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或者个人承担。实际资助情况以学校财务报销要求为准。同一

个会议被列入多个学科目录中,则按本学科专业规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如申请的会议属于跨

学科,可参照其他相关学科的国际会议进行资助。

2、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不能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为由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例如缺课、缺考、缓考、重考等。

3、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已获

资助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或者放弃资助(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原则上在学期间

将不能再次获批资助。

 

六、 材料提交

请同学于1119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发至邮箱 caup2021gjhy@163.com,文件请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


附件1: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docx

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3:2021年各学院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总结模板.docx

附件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1年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专项资助报销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