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补缴2020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一、 参保的对象

本次补缴的主要对象为此前未成功缴费但仍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居保的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包含由单位派遣到我校就读、各类在职学习及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包含国际学生)。第一轮缴费工作中成功缴纳保费的同学无需再次投保。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  学生2020年因病、因事休学但未出国(境)的,应该参保。

2.  学生在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理赔范围,故2020年全年出国境的可不参保,2020年部分时间出国境的,特别是学生因疫情等原因可能提前结束交流回国的,应该参保。

3.  目前在部队参军入伍学生如2020年未退役,不需参保。如2020年退役回校复学,则需要参保。

二、享受医保的起止时间

1.  参保学生经上海市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2020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2.  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延长学制等手续的,如缴纳2020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将继续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若学生2020年毕业,就业后医保终止报销(到单位后办理相应的在职医保),如未就业,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均可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保费缴纳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实行个人自主缴费,其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上海市医保局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2020年度缴费标准为155元/人/年。

四、定点医保机构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

 五、参保缴费方式

自愿参保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主缴费。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http://paycwc.tongji.edu.cn/payment/

缴费时间: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

由于财务服务系统软件兼容性受限,请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或CHROME浏览器,以及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六、特别提醒

1. 注意缴费的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将视为不参加2020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即无法享受门急诊报销、门诊大病、住院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本次缴费为本年度唯一补缴机会,过时不再受理。

3.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情况说明可登录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网站(http://shtjh.tongji.edu.cn/),或登录“同济大学师生健康保障系统”(http://yiliao.tongji.edu.cn)查询详细大学生医保制度内容。

4.  联系方式:

学生事务中心:李老师 65984544

校医院:门诊办公室 刘医生 65983824;医务科 65988823

财务处:李老师 65980377

关于补缴2020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202003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