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同济大学优生优干的通知及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6-11-30

【重要备注】

1.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申请材料、支撑材料及支持率汇总的递交时间为12月9日(周五)中午12:00-13:30交至D402(专教)团务组季文馨 17717093159,王健涵 15056340669。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答辩名单另行通知,需制作答辩PPT,每人不超过3分钟(包括提问环节)。答辩时间:12月16日(周五)中午12:15,B1会议室,请勿迟到。

2.各类标兵名额较少,故需要参加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统一举行的公开答辩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还需要参加学校团委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

备注:文件材料统一放在文件夹里,如要申报优秀学生,则需要先建名为优秀学生+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的文件夹,再把要求材料放在文件夹里。

一、评选标准

标兵

(一)、 “优秀学生标兵

1、本年度获得过学习奖学金一等。

2、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全面发展,成绩显著。

4、教室、寝室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优秀学生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本年度获得过二等或以上学习奖学金。

2、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突出。

3、全面发展,成绩显著。

4、教室、寝室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校级

(一)、同济大学优秀学生

1、五年制学生在二至四年级中评选;四年制在二年级至三年级中评选。

2、本年度获得过二等或以上学习奖学金。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

4、教室、寝室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五年制学生在二至四年级中评选;四年制在二年级至三年级中评选。

2、本年度获得过三等或以上学习奖学金、或者社会活动奖。

3、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成绩突出。

4、教室、寝室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

1、 每年接上级团委通知后,由学院团委发布评选通知,所有在校学生按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

书面与电子申报材料由团支部书记按要求统一递交,具体如下:

(1)、各位申请者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位申请者的书面申请陈述(一式一份,1500字)。

(3)、各位申请者的支撑材料:至少包括上一学年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发放可在提交时说明)、楼长签署的一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A4纸打印)。

(4)、班级同学支持率汇总(申请者请用信封装取纸质投票或者短信投票记录,信封正面请标明申请者的年级、班级、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支持率以及团支书签名、督导员签名。具体操作:由团支部书记召集班级全体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邀请班主任参加,支持率=得票数÷总投票数×100%,特殊原因未到场者可短信投票。原始投票及汇总结果由团支部书记和督导员共同签字后提交学院团委团务组。如果违反以上条款,投票视为无效,必须再次进行)。

2、 学院评优委员会确定各年级的评优名额,学院团委汇编申请者一览表。

第一步,评优委员会淘汰支持率低于85%的申请人;第二步,在保留的候选人中根据奖学金从高到低排序;第三步,如果候选人人数多于名额数,则根据其寝室年度卫生平均分对并列的末位候选人进行再次筛选;第四步,如果还存在并列的情况,则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最终裁定;最后,形成学院优秀学生推荐名单。

3、 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由评优委员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

4、 学院评优委员会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学院网、办公室布告栏公示5天。

5、 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6、 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及奖金。

7、 学院团委将在第二学期联合颁奖典礼上举行颁奖仪式,统一发放证书。

8、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在查实情况后,辅导员将作出解释或更改名单。

 

优秀学生干部

1、每年接上级团委通知后,由学院团委发布评选通知,所有在校学生按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书面与电子申报材料由团支部书记按要求统一递交,具体如下:

(1)、各位申请者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位申请者的书面申请陈述(一式一份,1500字)。

(3)、各位申请者的支撑材料,至少包括上一学年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发放可在提交时说明)、楼长签署的一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A4纸打印)

(4)、班级同学支持率汇总(申请者请用信封装取纸质投票或者短信投票记录,信封正面请标明申请者的年级、班级、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支持率以及团支书签名、督导员签名。具体操作:由团支部书记召集班级全体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邀请班主任参加,支持率=得票数÷总投票数×100%,特殊原因未到场者可短信投票。原始投票及汇总结果由团支部书记和督导员共同签字后提交学院团委团务组。如果违反以上条款,投票视为无效,必须再次进行)。

2、学院评优委员会确定各年级的评优名额,学院团委汇编申请者一览表。

第一步,评优委员会淘汰支持率低于75%的申请人;第二步,在保留的候选人中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排序;第三步,如果候选人人数多于名额数,则根据奖学金进行筛选;最后,形成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由评优委员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

4、答辩结束以后,学院评优委员会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学院网、办公室布告栏公示5天。

5、由学院评优委员会推荐至校团委,校团委将会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6、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及奖金。

7、学院团委将在第二学期联合颁奖典礼上举行颁奖仪式,统一发放证书。

8、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在查实情况后,辅导员将作出解释或更改名单。

 

注意:

大一新生、毕业班同学不参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3级建筑、室内、规划专业五年制同学可参评优生(标兵),优干(标兵)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