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关于2026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延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而专设的创新项目。2025年由学院外事办公室组织申报并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6-2028年)。

本项目针对所合作院校: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美国南加州建筑学院、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由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前往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供定向资助。

现就2026年度选派计划的具体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就读以来有较好的学习成绩与科研业绩,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2、优先考虑但不限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城市空间数智更新与设计创新,智慧城市与空间治理体系焕新,绿色低碳与韧性城市更新,人文空间与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再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月1日以后出生)。

4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a.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b.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c. 已申报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d.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e.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二、资助标准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材料

1. 研究生校际交流项目预审表

2.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3. 个人简历

4. 学习计划(英文需双方导师签字

5. 国外导师简历英文且需外导签字

6. 外语水平证明: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详见补充说明第1条)

7.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以上材料如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根据CSC申报指南,本年度报名日期安排如下:

报名截至日期

拟派出日期

8月10日

2026年11月起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大小控制在2 MB之内)发至邮箱sliu@tongji.edu.cn,文件请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

 

四、评审流程

1)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结果提交学院外事例会讨论通过

4)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5)将最终结果报校外办审议备案。

 

五、补充说明

1. 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2. 项目入选人员后续完成CSC公派留学相关网申流程,具体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3.项目入选人员回国后需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报告,并在回国一学期内做一次院内学术汇报。

 

六、联系方式

有关项目咨询,请联系学院外办刘老师,65983592转806.  


校际交流项目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