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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2023-2024学年就读于新生院的2023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关工委学生委员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7.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接到上级团委通知后,由学院团委发布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学院团委和学、研工办召开评审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
3、学院团委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布告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在查实情况后,辅导员将作出解释或更改名单。
4、由学院团委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5、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
(二)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要求:
登记表(附件下载)、申请陈述(不少于1500字)、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申请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同学还须提交同济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补充材料(附件下载模板),所有材料整合在同一份PDF中提交,同时申报多项评优的同学附件材料仅需提交一份。
2.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登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信息管理平台(oa-caup.tongji.edu.cn),在优生优干填报模块申报并上传附件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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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选方式
学院拟定于11月29日组织线上评审答辩会,请提前准备3分钟以内答辩,具体安排请等待后续通知。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表彰。
共青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