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级主动申报、学院初步评审、评分统计,产生“优良学风班”学院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11月5日。公示名单如下:
2019级城乡规划1班
2020级城市设计班
2020级城乡规划1班
2020级复合型创新人才实验班
2021级复合型创新人才实验班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刘老师,联系方式:6598427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