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018年毕业生,请做好相关还款工作:

一、凡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请按照通知附件要求上网操作即可。其中需要注意在校生的续贷时间点。

二、凡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请按照通知附件要求分类办理。

三、3月底前完成春季毕业生还贷工作;5月底前完成秋季毕业生还贷工作。

相关还贷、续贷通知和附件也可至学生处网站的“校园公告”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