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获得收入后选择全额或分期偿还。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一定是要经过助学服务成才对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结合2023-2024学年实际情况,现就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放款工作作出以下提示:
一、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
请务必于2023年9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在myportal.tongji.edu.cn系统中完成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工作。特别提醒:已经是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的同学不要重复申请,以免影响后续资格认定。
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录入及发放工作。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获得纸质版贷款回执单的同学,尽快登陆myportal.tongji.edu.cn系统,于2023年9月12日(周二)下午5点前通过“助学贷款”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具体流程可参见下图。
三、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递交流程。
同学完成上述系统填报后,务必于2023年9月12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回执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up65984276@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助学贷款回执单递交+已完成助学贷款信息录入”(若有纸质版原件,请交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明成楼B219),务必自查是否完成第二条“助学贷款”模块回执单信息录入工作。
四、待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将学校所有学生信息录入完毕。
请特别注意,自2023年9月1日起,所有助学贷款全额均发放至学生本人关联的支付宝/对应申办银行的银行卡中。学生需在收到国家助学贷款后,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五、关于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续办工作
(1)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学校统一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读学生,无需关心贷款续办相关事宜,中国银行将自动为学生进行新学年放款工作。
(2)2021年11月-2023年3月通过学校统一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读学生,需于2023年9-10月重新申请,具体要求见下条(五(3)条)。
(3)学校将于2023年9-10月(具体时间待中国银行通知)组织学生自愿新申请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法再次申请)。本次申请将全部通过中国银行APP线上申请,请同学们耐心等待通知。为谨防电信诈骗,中国银行及学校不会通过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直接联系学生!已通过绿色通道或其他渠道完成学费缓缴计划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耐心等候学院通知。myportal.tongji.edu.cn系统上的申请校园地贷款为无效按钮,请同学们不要点击申请。
若有疑问请于2023年9月12-15日上班时间,联系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郑老师021-6598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