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开展2020年度同济大学市级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各位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委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0年度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同济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做出社会贡献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优先推荐。

  

三、申请、审核流程

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2020320日~324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校外登录必须使用VPN),在“研工管理”模块下点击“先进称号学生申请”,选择相应“先进称号”,输入职务、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联系地址、曾获荣誉(300字以内)、个人简历(250字以内)、个人事迹(700字以内)等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在申请时间段内,且院系尚未进行审核,可点击“收回”按钮收回已提交的申请,修改保存后重新提交即可)。

所有材料包括《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连同其他电子档佐证材料,2020325前发送邮箱1993407539@qq.com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学院统一打印,登记表上学生本人签名可暂缓。

3、对在2020年底前未通过毕业答辩或毕业离校前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65984276

联系邮箱:1993407539@qq.com

  研究生系统win10版本兼容性问题202001更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