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采用了“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院公示—学校系统申报—学校评审及公示”的流程,现我院已完成2020-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初审工作,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详情见研工办(B223)外公告栏,现就拟获奖研究生提交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4、已通过学院2020-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初审的拟录取研究生。
二、时间节点
1、发布通知:2021年9月7日前,学院已将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最新的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学院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s://gs-caup.tongji.edu.cn/f8/9b/c11108a194715/page.htm)向学生公布;
2、个人申请: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主动完成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并向学院研工办(B223)递交纸质支撑材料;
3、学院初评:2021年9月15日-9月21日,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
4、学院公示: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
5、学校系统填报: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12:00时,拟录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在9月30日前向学院补充递交经过导师和班主任签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此表格由学校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
6、学校评审与公示:2021年10月下旬-11月初,学校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三、网上填报流程
1、 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 学制内的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
3、 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 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四、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任何申诉、建议请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B223)联系,联系电话:021-65984276。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