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喀什对口支援工作,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使用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募集的资金设立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基金设新生助学金,用以资助新疆喀什地区考取上海普通全日制高校新生的在沪学习和生活。现将2017年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生源地为新疆喀什地区的所有2017级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2、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3、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学院B楼223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4日17:00前


 


附件:

1.《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申请表》

2.《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暂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