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开展在校“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为大力弘扬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巩固全面脱贫工作成果, 落实精准资助育人工作理念,我校将开展在校“五类特殊困 难”学生信息备案工作,以充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及时为其提供更高质量的资助帮扶,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 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工作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学生”认定为“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现启动“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排摸和备案工作,主要内容如下,信息摸排+准备证明材料

一、信息初步排摸

请属于 “五类特殊困难”一种或多种的同学,填报附件1 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

1.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研究生备案对象需要重点明确自己是否属于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属于则填报登记表。

2.非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研究生备案对象属于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也应当填报信息登记表。

二、准备证明材料

请填写“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的同学同时提交特殊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可以充分证明学生困难情况的材料。

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证明文件整理为电子版使用 pdfjpgpng等格式)至单独的文件夹中,文件夹请按照“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形成证明材料文件夹压缩包。

三、以上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4 12 12:00 前将以上发送至邮箱1993407539@qq.com

邮件主题: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号-姓名-五类特殊困难材料。

邮件附件: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1+证明材料文件夹压缩包1请勿将信息登记表放入证明材料压缩包中

四、建立专项档案

学校根据“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校级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校无法将其认定为“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对审核无误的学生,学校将建立专项资助信息档案,并于后续开展专项资助帮扶、毕业学生发展情况跟踪等工作。


附件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