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上海市《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毕业生(不包括毕业去向为出国和升学的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需要打印签字。
2、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上需有学生姓名,如果没有则需另提供户口本,独身子女证等其他能够证明学生与低保家庭关系的材料)复印件(低保证明复印件上需要街道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统一为农行)。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3月30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工办盖章,电子版发送至:caup65984276@263.net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