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系2011级硕士研究生延迟答辩的论文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8

请欲申请20146年份答辩的2011级硕士研究生,在经导师同意(提交导师签署的同意申请答辩意见书)后,务必于428日(周一)中午1100前将符合盲审要求的论文交至城市规划系办公室,并附上300元评审费。盲审意见将于510日前后反馈给指导教师。

本次盲审通过的论文,请作者附上完整的(针对盲审意见)修改说明,于519日(周一)中午1100前将修改后的符合评阅要求的论文2本送交城市规划系办公室,并提交空白评阅意见书(个人信息填写完整)2份和300元校外评阅费。经评阅专家评阅同意申请答辩后,方可参加由城市规划系6月份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3月份论文评阅未通过的同学,请参照上文执行(519提交修改后的评阅稿)。

本次盲审未通过以及评阅未通过的论文,不能参加城市规划系6月份组织的论文答辩。除必须参加城市规划系的盲审(619日中午11点前,按前述要求再次提交修改稿,之后不再受理)工作外,还须参加上海市的论文盲审,且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城市规划系不再统一安排。

 

城市规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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