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同济大学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29

学校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研[2014]32号)。根据最新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对201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做如下调整:

一、奖励对象为2014年入学的全部非定向就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非在职)。

二、申请硕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使用入学日期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

三、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要求

硕博连读生可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新生国家奖学金。若硕博连读生选择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使用支撑材料为博士入学之日至本次国家奖学金申请截止日。若硕博连读生选择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在硕士阶段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可使用硕士入学之日至博士入学之日间的各类支撑材料,在硕士阶段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可使用最近一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至博士入学之日间的各类支撑材料。

直接攻博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使用入学日期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

四、在入学前已提交学校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学生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并按照本要求提交材料。但学校新生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二者不可兼得。

五、评选办法

1)学校向院(系)下达申报名额。下达的名额(见附件)中有两部分: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基础名额部分由院(系)进行评审,通过者成为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竞争名额由学校组织评审,经过竞争淘汰后,通过者成为获奖候选人,被淘汰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者自动作为学校博士新生奖学金候选人。

3)申请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按本说明的要求向院(系)提交《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以及相关评审支撑材料。

4)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下达的名额数,评审确定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候选人排序名单。

5)院(系)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提交通过初审的纸质材料和经过排序的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的申请审批表、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