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招聘宣讲活动管理规定及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4-10-09

为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范校园招聘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双向选择服务,根据同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关于校园招聘活动管理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必须向学院提供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招聘启事(word文字版)等相关材料,填写招聘活动申请表,通过邮件发送至caup65984276@263.net(研)或tongjijob@tongji.edu.cn(本)进行场地预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到校办理招聘活动,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委托或证明材料,学院将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后统一安排场地。如有场地或时间冲突,学院进行统筹协调。

2、在校园招聘期间,如需张贴宣传海报,请提前将海报交由学院审阅海报内容,学院会提前1天在指定的宣传区域内帮助张贴海报,用人单位邮寄1张海报即可,请勿在校园内随意张贴,以免破坏绿化和校园环境。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方勤老师/丁雪松老师收,联系电话:65984276、65983413。

3、在举办宣讲会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提前1小时入场布置,为了保护会场环境和方便举办后续宣讲会,所有会场内部严禁张贴海报和悬挂横幅,所有校园道路上请勿粘贴指示牌。用人单位可自备易拉宝2个,海报2张用于当天宣讲会使用,并于宣讲会结束后撤除。

4、在举办宣讲会期间,如用人单位需要变动宣讲会场地或时间,请将单位盖章后的宣讲会变动说明至学院,学院会根据已有宣讲会安排进行协调,建议预留一周以上的宣讲会宣传期,以便学生参加宣讲会。

5、学院可提供宣讲会场地:1)、B1会议室,可容纳50-70人,费用500元/半天,2)、钟庭报告厅,可容纳200-250人,费用1000元/半天。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