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的精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中国大学生(含港、澳、台)被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当参加。
研究生院、校医院、财务处和学院已于2014年9月起至11月组织多次扣款工作,至今依旧有学生未能成功缴款。未扣款成功的视为放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需在《声明放弃参加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确认书》中签字确认。
截止2014年11月19日财务处基本医保最后一次扣款工作结束,我院有61位学生未能顺利缴款,现将基本医保扣款结果通知如下,参见附件“2015年度基本医保扣款未成功名单”,可通过筛选“学号”、“扣款结果”等字段查看本人的扣款成功与否名单。
另外,请未扣款成功的同学在《声明放弃参加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确认书》中签字确认,并于2014年11月26日(周三)之前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B楼223室)。
特此通知。
城规学院研工办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