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学位论文审查和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3-11

根据城乡规划学工学硕士及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考虑到我校研究生学位认定工作以及毕业典礼的时间安排,我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批集中答辩将安排在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现将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和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

拟申请参加第二批答辩的我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周一)上午11时前将论文盲审相关材料送交城市规划系办公室并予登记。论文盲审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打印稿1本(应符合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并不得透露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信息);

(2)导师签字的同意参加盲审意见单;

(3)图书馆出具的查重单(需图书馆签字);

(4)评审费300元。

盲审工作将由规划系统一安排,盲审意见将在4月18日前后送达相关导师信箱。

 

二、论文评阅

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相关研究生应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后,于2016年5月6日(周五)中午11时前将论文评阅材料送交至城市规划系办公室,包括:

(1)   送交评阅的论文2本;

(2)   导师同意意见书;

(3)   论文修改说明;

(4)   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的空白《评阅意见书》2份;

(5)   校外评阅费300元。

评阅专家同意答辩申请,方可参加由我系统一组织的第二批论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第一批论文盲审未通过的同学,必须先参加并通过第二批论文盲审,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程序。第一批通过论文盲审、但论文评阅未通过的同学,无需再次盲审,可于5月6日提交修改后的评阅稿,直接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2、本次盲审未通过或评阅未通过的论文,均不得参加我系统一组织的第二批论文答辩。未能参加第一、二批论文答辩的所有学生,必须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的管理办法》(校研[2014]11号)的规定,及时办理修读年限延期申请。拟于9月20日前完成答辩的学生,应于7月1日中午11时前提交论文盲审稿,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系不再做统一安排。逾期未交者将直接纳入2017年与2014级研究生统一安排。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