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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学制内。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审条件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研[2015]41号)。
三、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 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 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查看该奖学金的具体条件。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 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如有第二、第三作者的,请在导出的表格中自行添加!同时还要对评审支撑材料进行维护:单击“评审支撑材料清单维护”,然后选择相应的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并提交论文、成果和奖励)、录入其他支撑材料,并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单击下方的“保存”。
5. 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 单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审批表”和“打印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成1页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也须在表格下方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四、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2.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详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研【2015】41号)第五条第4款规定:符合规定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上一年度申请截止日至本年度申请截止日之间相应的支撑材料(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原则上可使用入学之日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
3.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面向新生的奖学金除外),且应与本专业相关。
4. 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六、关于推荐意见和学院评审意见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需提交各2份,《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交1份。
2.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与《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分开,并在左侧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3. 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八、时间节点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2016年9月18日发布信息;
2. 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申请期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纸质材料请于9月26日之前交到学院研工办(B楼223);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外)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段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23日;
4. 学院审核、评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初步名单并公示:9月26~10月18日;
5. 秘书处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材料和名单:10月19~21日;
6.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0月25~28日;
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网上公示:11月上旬;
另,学院评审细则详见研工办(B223)外信息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