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系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提交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08

兹对本系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提交时间做如下规定,望各位指导教师、应届硕士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1.在下列论文盲审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所需材料交至系办公室并予登记:

(1)2016年11月11日(周五)16:00;

(2)2017年3月17日(周五)16:00;

(3)2017年5月12日(周五)16:00,此次提交只针对参加双学位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包括中、外学生)论文,或在(1)、(2)两个时间节点提交盲审但未获通过的论文。

 

2. 非参加双学位项目的硕士研究生,若未在(1)、(2)两个时间节点提交盲审,则顺延至下一学年,纳入2015级学生的盲审及答辩流程。

 

3. 对未通过上述三次盲审或未提交盲审者,顺延至下一学年,纳入2015级学生的盲审及答辩流程。

 

4. 提交论文及其它材料要求:

(1)论文打印稿1本(应符合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并不得透露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信息);

(2)导师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意见函(请注明是否是研究性论文);

(3)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对于未在规定节点前提交所有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直接作为盲审未通过。

 

5. 对于前一次盲审未通过者,在再次提交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前一次的盲审意见。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