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系 2015 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提交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19

兹对本系 2015 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提交时间做如下规定,望各位指导教师、

应届硕士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1. 在下列论文盲审提交截止时间之前, 将所需材料交至系办公室并予登记:

(1) 2017 年 11 月 10 日(周五) 16:00;

(2) 2018 年 3 月 16 日(周五) 16:00;

(3) 2018 年 5 月 11 日(周五) 16:00, 此次提交只针对参加双学位项目的硕士研究

生(包括中、外学生)论文, 或在(1)、(2)两个时间节点提交盲审但未获通

过的论文。

2. 非参加双学位项目的硕士研究生, 若未在(1)、(2)两个时间节点提交盲审,则顺

延至下一学年,纳入 2016 级学生的盲审及答辩流程。

3. 对未通过上述三次盲审或未提交盲审者,顺延至下一学年,纳入 2016 级学生的盲

审及答辩流程。

4. 提交论文及其它材料要求:

(1) 论文打印稿 1 本(应符合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并不得透露研究生、

导师等相关信息);

(2) 由导师确认并签字的送审意见函(必须使用附件中的《建筑系硕士研究生学位

论文送审意见函》);

(3) 由学院图书馆查重后出具的《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详细版)》,其中“排除参

考文献相似比” 不得大于 3.0%;

对于未在规定节点前提交所有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直接作为

盲审未通过。

5. 对于前一次盲审未通过者, 在再次提交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前一次的盲审

意见以及对盲审意见的回复。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系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