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接学校学生处通知,近日开展出国(境)逾期未归学生排查工作:若经发现有学生存在逾期未归且未履行相关延期手续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规定》、《同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要求,严肃处理出国(境)学生违纪行为。
请已归国但尚未办理回国报到报到手续的同学,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尽快办理回国报到;请逾期未归的同学立即回国并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附: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回国报到及回国考核评估条例 http://gs-caup.tongji.edu.cn/news/detail/1337
2- 同济大学学生出国(境)逾期未归相关处理规定摘录
《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规定》第三十条第10款:违反学校出国(境)有关规定,逾期不归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同济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公派出国(境)的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学校的有关规定,按期回国。回国后二周内应当到学院报到(出国留学除外),由学院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超过报到时间按旷课处理。逾期一个月未回国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若需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申请流程同公派出国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