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保障,我校对2019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继续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二年的手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于529日(周三,嘉定校区)和530日(周四,四平校区)进行现场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网上生源地为非上海)

不包括:已签订就业协议、已录取研究生和上海生源毕业生。

注:就业网上毕业去向已登记灵活就业和合同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完成鉴证后,方能申请办理。已登记出国去向的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应迁回生源所在地,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根据保卫处相关规定,毕业生不办理用于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国事项的户籍证明;毕业生留学回国后在上海就业的,根据相关规定,也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嘉定校区:529日(周三)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嘉定校区复楼一楼综合事务大厅

四平校区:530日(周四)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四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0

三、注意事项

1、请带好学生证、身份证以及保险费。

2、保管期内户籍为非上海市户籍。根据学校户政科相关规定,毕业生不办理用于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国事项的户籍证明,如需办理以上业务,请将户口迁出后自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学生填写资格审核表,学院现场初审后,学生凭学生证查询资格;

2、办理保险:学生凭学院和学校已盖章的资格审核表,办理保险手续

3、领取协议:学生凭资格审核表和已办理的保险单据,领取保留协议;

4、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三联,学生填写后,需由学院老师签字审核,并将学校联(黄色联)递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联(蓝色联)递交学院,保留手续完成。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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