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培养和挖掘我校优秀大学生典范,引导和激励同济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矢志投身新时代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和学生团支部(含本科、研究生,2019级新生和新生团支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信念坚定。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8-2019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3.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信念坚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8-2019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支部凝聚力,严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严格按团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团支部活动。
2. 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整体成绩良好。
3. 团支部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 积极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取得一定影响力,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并在获评后积极创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5.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以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上交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 各研究生群体广泛听取党团员和群众意见,通过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审,并在院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再由校团委和学工部、研工部等部门审核,报党委和学校行政主管领导审定。
3.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进行提名,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及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申请团支部上交电子及书面登记表和申请陈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uppjpy@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研工办B223。以上电子及纸质材料于11月12日下午16:00前交至指定邮箱及地点。逾期视为放弃。
2. 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不少于2500字。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
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2.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
3.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表
5.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6.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提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