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根据中国与芬兰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根据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择优选拔和推荐申请人

选派专业:不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资助期限3-9个月

选派规模10/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芬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程序

20191223日前,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1223日至1229日,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20201月,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芬方。项目遴选通知、及有关申请材料和说明请见附件。

  

注:本校研究生申请者需在按基金委要求申请的同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  “同济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培养”--->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填写意见、学院政审签字并加盖院党委章、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章。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  其他个人在基金委网上已上传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1229日前提交到培养处(瑞安楼50665981601,并请将500字符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需与申请表中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内容一致)word发送到pyc@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再确认学校是否推荐上报出具公函,并于202015日前将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寄送基金委


附件:

附件:610005 芬兰互换奖学金.zip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