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根据中国与芬兰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根据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择优选拔和推荐申请人。
选派专业:不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资助期限:3-9个月
选派规模:10人/年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芬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程序:
2019年12月23日前,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12月23日至12月29日,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2020年1月,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芬方。项目遴选通知、及有关申请材料和说明请见附件。
注:本校研究生申请者需在按基金委要求申请的同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 “同济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培养”--->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填写意见、学院政审签字并加盖院党委章、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章。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 其他个人在基金委网上已上传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12月29日前提交到培养处(瑞安楼506,65981601),并请将500字符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需与申请表中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内容一致)word版发送到pyc@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再确认学校是否推荐上报出具公函,并于2020年1月5日前将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寄送基金委。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