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0/2021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转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0/2021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根据中国与挪威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根据2020/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择优选拔和推荐申请人。


选派专业:不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资助期限:12个月

选派规模:10/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11日以后出生),并已获得硕士学位。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申请本奖学金赴挪留学以前未在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留时间超过一年。

8、其他符合项目简章选拔要求的条件。


申请程序:

202041日前,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向所在院(系)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老师提出申请;41日至48日,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4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所在院(系)交研究生院;417日前,研究生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留学基金委;20205月,公布最终录取结果,未被挪方录取人员,请推荐院(系)做好后续工作、学习安排。

项目遴选通知、及有关申请材料和说明请见附件项目简章及说明:


注:本校研究生申请者需在按基金委要求申请的同时,向学院(系)、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材料要求同“2020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相关要求办法:

1、“同济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培养”--->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填写意见、学院政审签字并加盖院党委章、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章。

2、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获得院系同意申报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其他个人在基金委网上已上传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通过所在院(系)国家公派项目负责老师于410日前提交到培养处(瑞安楼50665981601,并请将500字符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需与申请表中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内容一致)word版发送到pyc@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2020/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再确认学校是否推荐上报出具公函,并于2020417日前将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寄送基金委。


2020-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rar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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