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秋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各位博士生:

根据《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现启动2020年秋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的:

12017级秋季入学3年制博士生和20155年制直博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一年助学金。

22016级秋季入学3年制博士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二年助学金。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已有成果基本达到所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标准要求;

2.有一定培养潜力,预计可能会产生突出的科研成果;

3.有详尽的继续学习科研计划;

4.答辩时间不得早于20212月份。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超学制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右,超学制第二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10%左右。

资助标准为:学校出资1700+导师出资600元,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学生获得资助后,导师应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支付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如到资助期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四、评选流程

120206-20207月,发放评审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建议申报人数进行初审、排序、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含学术成果)后,报研究生院。

220207-8月,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评审。评审通过后,获资助学生名单报财务处。学生可从20209月份开始,获得2100-2500/月的超学制助学金。在获得资助期间,如毕业,资助终止。

五、评审材料

1. 申请者向学院提交《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和《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二)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扫描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经学院同意,所有材料可提交电子版(需附相应电子签名)。

以上材料请分别做好命名,以“学号+姓名+申请超学制助学金”为邮件标题,2020625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ry@tongji.edu.cn

2. 网上申请检索证明流程
以“学号+姓名--检索证明”为标题,发送邮件至xyzheng@lib.tongji.edu.cn需说明以下信息:

1)委托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2)需要开具的单位:学院或者相关研究所(院);

3)需要开证明的文章信息,并注明数据库(SCIEI或者CSSCI等),尽量提供文章的DOIWOS号或EI收录号。

工作人员会在1-2个工作日内取得联系,告知支付方式和发送扫描件。咨询电话65982423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doc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务科

201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