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同济大学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根据《【沪人社规〔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为最高学历阶段获得的贷款,例如毕业研究生,本科阶段过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阶段未申请,不管有没有还清贷款,均不符合条件)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非在职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符合多种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按照助学贷款项申请,审核认定相对容易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三、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各学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为农业银行借记卡,卡号清晰,若不清晰,请在下方抄写卡号并签字,开户行查询请拨打农行客服电话),手工填写并签字(字迹清晰),复印件按规定裁剪贴好925日前提交至B223姜老师处。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根据勾选的申请类型对照提交),925日前提交至B223姜老师处。

  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必须为2020年度证明材料,证明上需有学生姓名,如果没有则需另提供户口本,独身子女证等其他能够证明学生与低保家庭关系的材料);

  符合第二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符合第三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甲方乙方、贷款金额、期限和签字);

  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3承诺书

所有申请人必须签署《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925日前提交至B223姜老师处。

4汇总表

填写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925日前发送至邮箱caup65984276@126.com

  

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工办

2020915


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pdf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