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提交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系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要求,建筑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中C节点的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6日(周四)16:00。
本批次为2020-2021学年度的最后一次盲审,本次盲审未提交或盲审未通过者,将延至下一学年度(2021年11月之后)参加盲审。
论文提交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需通过同济大学论文查重管理系统查重(参见附件1-《同济大学论文查重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学生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先在研究生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中完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隐名评审抽检(下文简称“教育部盲审”),获得抽盲结果。(注:如学生未抽中教育部盲审,则需要在提交建筑系盲审的《论文送审意见函》中签名确认同意送审)。
1)抽中教育部盲审的学生,不用再提交纸质论文,教务科统一将查重通过的电子版论文提交送审;
2)未抽中教育部盲审的学生,在上述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提交所有材料交至系办公室并登记,进行建筑系盲审,同时还需提交未抽中教育部盲审的证明(可截屏打印);
未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教育部抽盲的论文一律按未按期提交论文处理。
三、提交纸质版盲审论文的材料、形式及要求
1)纸质版盲审论文必须符合同济大学有关硕士学位盲审论文的格式规范要求,并不得出现或透露与研究生及导师相关的信息(包括导师主持的科研基金项目等);
2) 2018级及之后的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必须撰写研究性设计论文,要求见附件2-《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研究型论文工作成果要求》;
3) 需附带由导师亲笔确认并签字的送盲审意见函,须在函中确认并勾选是否为研究性设计论文及研究设计方向(必须使用附件3-《建筑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意见函》);
4) 对于前一次盲审未通过者,再次提交盲审论文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前一次的盲审意见以及本人对盲审意见的回复;
5) 对于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未提交盲审论文及所有材料,或提交的盲审论文及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直接作为盲审未通过处理。
其它对于盲审论文提交的各项要求仍按照2020年9月公布的《建筑系2018级研究生论文盲审提交规定的通知》(附件4)中的规定执行。
望各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遵照执行。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系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2: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研究性设计论文工作成果要求.pdf
附件3:建筑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意见函(2020版).pdf
附件4:建筑系 2018 级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提交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