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9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59 2019716日修正)。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对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需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评审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通过学院研究生网(网址:https://gs-caup.tongji.edu.cn/11120/list.htm-奖学金板块发布评审通知。

(二)开放申请。在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0-2021学年奖学金申请。

(三)学生申请。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支撑材料提交说明见后面)

1.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oa-caup.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报名”按钮进行申请填报,具体可见操作说明手册,填写完后下载《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字。

2、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院单独下发评审)。

3、申请期间为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9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

(五)学校申请。公示后,拟获评的学生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进行“奖学金申请”,并下载提交相关表格(具体待后续学校通知),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

(六)学校评审。

四、申请纸质支撑材料要求(1份,A4装订一起)

1、网上下载并签好字的《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支撑材料。按照成绩单、学术论文、会议论文、著作、各类获奖、专利、志愿服务、学生社会活动顺序排列,所有文章、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志愿服务等证明均需圈出本人姓名。所有成绩单、论文成果等附件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如论文被SCIEISSCIA&HCI检索,需出示相关证明。

3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段为:前三年的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4、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

五、时间节点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198日至2021914日前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研工办(B223)递交纸质支撑材料,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上午12,过期后果自负。

2、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研工办孙老师,021-65984276

六、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主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及网上申请未提交者均视为无效申请。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3、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一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二 2021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专业竞赛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