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社保发〔2022〕5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8号)、《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4号)、《关于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步推动本市大学生持卡就医结算工作,现就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2023年1月1日我校大学生持卡就医结算工作顺利推进,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应保尽保,请同学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信息申报
根据沪医保中心(2022)84号文对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信息集中申报工作要求,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请尽快完成数据采集和信息核对工作,登入“一网通办”门户中“学生基本信息”版块,补充“证件有效起始日期”、“证件有效截止日期”信息,并核对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其他相关字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补填报。
“信息申报”具体安排请见附件《关于开展在校研究生信息确认的通知》。
信息填报网址:https://all.tongji.edu.cn
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12月2日-12月8日完成
二、缴费
(一)保费缴纳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应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其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245元/人/年
(二)参保缴费方式
1、共济缴费
(1)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可通过“共济缴费方式,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自愿申请组建家庭共济网,将本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作为共济成员。家庭共济网组建及家庭共济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 0 2 2〕4号)。
(2)符合家庭共济网组建条件的学生,请在12月19日17:30前,由家庭共济网组建人完成家庭共济网组建,且选择的家庭共济方式中包含“共济缴费,完成操作,市医保中心于12月20日进行信息校验核准后从职工医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划扣并向税务部门汇缴。
(3)特别提醒: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的费用,不纳入本市职工医保各项减负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减负范围。
2、学校代缴费(尚未开始办理)
自愿参保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主缴费。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http://paycwc.tongji.edu.cn/payment/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大学生医保政策咨询:校医院 65988823张老师
学院通知咨询:65983413(负责研究生的)郑老师(温馨提示:1、请大家尽量于12月5日前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为校院两级审核留出时间;2、仔细阅读完通知,多读几遍再操作,已请部分同学测试过,按说明步骤可以顺利完成;3、填写过程中遇到“入学前单位若没有,要求填高中”,此处填写本科也可以;4、填写过程中扩展信息会需要上传证明材料,此处非必须项,若实在没有材料可不传)
下发版-关于开展在校研究生信息采集的通知.docx
同济大学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