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讲——整理自杨浦区医保局宣讲队
发布时间:2023-06-06

一、医疗保险使用与缴费

  1. 社保卡与医保卡:社保卡须激活才能使用,具体激活步骤见社保卡信封中温馨提示。社保卡开通前医保电子凭证显示封存,无法使用。医保卡主要针对港澳台同学,无需开通即可使用,目前没有电子凭证形式,必须刷实体卡。办理社保卡后,曾经办理过的医保卡自动停用。

  2. 丢失与损坏:遇到社保卡/医保卡丢失,首先挂失,其次及时到对应机构补办。若遇失的是社保卡,未在医院就诊预约的,可以凭电子医保卡就医。医院结算时如遇到卡片损坏(正常使用过),可找挂号窗口或医院医保办开具报损告知单。

  3. 待遇期限11日至1231日,中途(4月)参保在保险起效前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对于毕业生,大学生医疗保险有效期限仍是本年1231日,如当年就职的工作单位可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则在起效之前仍可以使用大学生医疗保险,起效后自动转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4. 家庭共济缴费:本市大学生的父母,如是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且医保历年账户有结余资金且有意愿替子女支付大学生参保费用,需在“随申办”APP由父母作为组建人,建立家庭共济账户。选择共济有共济缴费、共济支付两种方式,共济缴费可支付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


  1. 外省就医与异地备案

    1. 外省就医流程:申办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后,如需在外省市就医,须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备案后仍可以在上海正常使用社保卡。

    2. 异地使用医保失败:如机构表示无法结算,可先自费,同时询问医院挂号窗口报错信息,找医院信息科解决/医院医保办(就医的医院)协助解决,或保留好就诊信息回上海后前往区医保中心申领报销。


  1. 报销注意事项

    1.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除社保卡/医保卡外,就诊需同时携带《就医记录册》,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时出示和使用,并交由工作人员和医师核验及记录相关规定的内容,否则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线下凭身份证、社保卡,至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医保中心申领,立等可取。线上"随申办市民云”APP申领,个人需支付快递费用。

    2. 报销方式: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后,6个月内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医疗费及相关病史资料至就近区医保中心申领报销。报销须提供发票,并且发票上医疗项目和药品的明细清单要写全,注意发票上是否注明清单不全需另外打印;如是门急诊自费报销需要携带明细清单


任何有关大学学生医疗保险使用及报销的问题都可关注“杨浦医保”公众号通过后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