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开始,现将有关评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及方式

本次国家助学金不分等级,每人为3000元。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要求,自本学期起国家助学金发放方式有所调整,按月发放,每人300元/月。

二、推荐要求

1、资助对象、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评审办法请参照最新版的《同济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

2、家处西部、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及今年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入学的2017级困难新生可优先考虑;已离校、休学、参军入伍等情况学生不得申报。

3、为匹配全国及上海市学生资助系统,资助对象必须在截至本学期已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名单中。

    四、材料提交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手机号;

五、提交时间:9月29日中午12:00-13:30,过时拒收材料,后果自负。

注:请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秘书处(B楼219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