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始,本次评选工作于学工系统内完成,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详见附件1)

二、资助额度

本学期起,国家助学金将覆盖所有经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以下简称“助学对象”),故等级有所调整,分为三等,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500元/人;国家助学金仍按月发放,且每月都须复核受助学生的学籍状态。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方式

各学院的名额已按照学院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人数在系统内进行分配,详见系统。

名额根据助学对象的认定等级分配,具体评选方式如下:

1、一等:2018级一级助学对象(不含下编学生);

2、二等:2018级二级助学对象(不含下编学生)及其他年级一级助学对象;

3、三等:其他年级二级助学对象。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内申请国家助学金,完成申请表填写(操作手册请参见附件2);

2、学院审核。

3、学生事务中心复核。

五、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10.9-10.11

如有疑问,请联系65983413马老师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