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保护奖学金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6-04-03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风土保护奖学金试行办法

    一、奖学金概况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是继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主任常青教授主持设计的杭州滨江区长河镇氏族聚落重建方案获得Holcim可持续建筑大奖赛亚太地区金奖,常青教授个人捐赠其中的5万美元作为风土保护奖学金的基金本金,每年度以校基金办核定的利息予以发放风土保护奖学金。该项奖学金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主任常青教授资助,现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组织评审。

    该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在历史建筑及保护专业学习的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促进学生在专业课程学习方面能充分弘扬拼搏精神,提高学生在发展专业特长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的学习行为,培养视野开阔眼界高、作风务实能力强,并具有很大创新潜力的高素质建筑学人才,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奖学金的类别、名额及奖学金额度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年度奖金总额为5万美元基金本金每年度所产生的并由校基金办核定的利息。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主要奖励对象是在历史建筑及保护专业学习的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名额 奖励金额

    大学二年级 1名 1000元/人

    大学三年级 2名 1000元/人

    大学四年级 1名 5000元/人

    三、奖学金的评奖办法(略)

    四、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及时间

    我院学生于每年度9月30日前向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五、奖学金的评审

    (一)设立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评审组织委员会,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主任常青教授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领导组成,具体名单(略)

    (二)设立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主任常青教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师及学工办主任组成,具体名单(略)

    (三)另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评委会秘书一名,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睿老师担任。

    (四)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土保护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按照学校基金办有关政策预留年度奖金总额的10%作为组织评审、颁奖等事宜的费用,即预留1000元作为组织评审、颁奖等事宜的活动费用。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