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校外奖学金初审结果通知
一、校外奖学金评奖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
2、学生个人申报;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
去除不符评奖要求的申请,根据学院评奖细则规定,重点考察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等情况。
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
初审通过者公开答辩,1:2差额面试。
5、班级民主评议:答辩通过者进行班级民主投票;
6、学院公示
7、学校公示
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校学生处奖学金评奖负责老师、年级辅导员代表、党支部书记代表、班主任代表、教务科老师代表、系主任办公室老师代表等校院级各部门老师代表组成。
三、初审结果说明
经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初审,将此次校外奖学金申请者分成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不需要参加差额面试,只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投票方式,投票率需≥75%)
涉及奖学金:国家奖、上海市奖、宝钢奖学金(前期已评)、韩国龙(一等)、天祥、北新建材(一等)
根据以上奖学金的评奖要求,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为获得校学习奖学金一等奖,或者是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学。
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一致通过该梯队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申请者只要班级民主投票率达到规定的75%以上(含75%)就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院推荐资格。学院将结果报送学校公示。
第二梯队:需要参加差额面试,面试通过后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投票方式,投票率需≥50%)
涉及奖学金:其他校外捐赠奖学金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认为该梯队的申请者申请材料相近,需进行差额面试来获得学院奖学金推荐名额。通过校外奖学金差额面试后,进行班级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班级投票率达到规定的50%以上(含50%)就获得校外捐赠奖学金的学院推荐资格。学院将结果报送学校公示。
第三梯队:经过初审,不符合评奖要求的
具体梯队划分详见学工办门口海报栏
四、投票操作办法(具体投票时间等待学工办通知):
班主任组织班级投票。班会进行班级民主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班主任和督导员监督执行。班级民主投票的目的是考察申请者的班级支持率,从而考察能否获得班级和学院的推荐资格。投票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4/5的视为投票有效,否则要重新组织投票。投票过程中投弃权票的视作反对票处理。
注意:
(1)部分同学因事无法到场进行投票的,短信投票和委托投票亦可,但须保留短信记录或委托书。
(2)每位申请者应单独投票(即班级有几名申请者就要分几次投票,选票要单独分开计算,每个申请者的投票结果经统计后装入一个信封)。班级同学对于不同的申请者可以有多次投票的机会,即投给A后同样可以投给B。
(3)由于同时进行的“助学性质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郭谢碧蓉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也需进行班级民主投票,故建议同时举行校外奖学金与助学性质的奖学金的投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信封请按照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五、温馨提醒
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期间请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通知信息,责任自负。
10级本学年是第一次参加评奖,对于不清楚的事宜请咨询相关老师。
答辩要求:PPT(5页内,主要介绍2010-2011年度在学习、社会工作、科创、志愿服务中的突出表现)、时间为三分钟;
答辩时间:10月9日 12:00-14:00(具体答辩时间等学工办电话通知);
答辩地点:B1。
如有疑义,校外奖学金咨询奖学金评审秘书张老师,国家励志奖学金、郭谢碧蓉奖学金请咨询助学金评审秘书李老师
地点:本科生工作办公室B219,联系电话:6598341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