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第二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2020-2021学年本科生第二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科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院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审条件

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参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330日修正)的通知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三、评审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学院通过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及学院本科生网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需根据评选通知,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其他奖项视全体本科生默认申请

(三)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全校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四、时间节点:

2020-2021学年第二批奖学金评审包括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部分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

(1)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采取学院线下评审,线上录入的形式。第二批奖学金具体分配名额已通过系统分配到各学院;

(2)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材料递交起止时间2021114-118日下午1600

(3)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初审公示起止日:2020115-119日下午16003个工作日);

(4)第二批奖学金公示起止日:20201110-1112日(3个工作日);

(5)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01113-1115日;

(6)学院网上审核上报学校预审:20201116日。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相互不可兼得。其中,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学生个人如对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时间内向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19

联系电话:021-65983413 (郑老师)

联系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秘书处

2021114

附件:

附件1-(同济建内〔2020〕1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pdf

附件3-《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4-《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5-关于本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级认定的说明.docx